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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最新通知!湘潭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有调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5/16 15:16:23
阅读次数:次
刚刚
湘潭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
开学时间调整了
来看详情
因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为做好湘潭市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潭教通〔2020〕51号)要求,2021年上学期定于2月27日(正月十六,星期六)教师到校,
2月28日(正月十七,星期日)
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
报到
、入学教育,
3月1日(正月十八,星期一)
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
正式上课
,
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各学校要根据《湘潭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预案,在开学前1至2天进行校园的全面消杀,有序组织师生员工春季开学工作,各学校春季开学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保证至少有10天以上的储备量或顺畅的供货渠道。
开学报到时要严格落实师生员工的健康排查工作,要开展体温检测和疑似症状排查,存在异常
的师生员工暂缓入校。
学生开学前
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及时向学校报告假期行踪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带病、带症返校。
师生员工均需上交健康卡、报到时间两日内14天行程卡、健康码截图(由本人或共同居住生活监护人扫“疫情风险等级二维码”、“湖南居民健康卡”获取)。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查验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
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凭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入校。
春季学期未按时报到的师生员工,学校要逐个联系,查明未返校原因。
学校要严格做好开学前14天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建立工作台账,尤其要做好门卫、保洁、食堂、宿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测,杜绝带病带症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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